王梦堇恍然大悟,呼出一口气,有些咬牙切齿道:“定是梦辰在我房中寻得……这小子!”
王梦堇从小有写手札的习惯,而且听父亲与狄世伯探案的故事,也都会记录下来,年长些时,他自己已经在当地衙门,协理办案,每一桩每一件遇到的案例,他都会仔细记录,在他房中整理出的手札,大概有三四十卷之多。
绝大多数为案件记录以及总结,小部分有生活上的……糟糕!王梦堇心中暗想,不知道是不是都被父亲过目了……
“梦堇,你似乎对爹娘给你起的名字,不太满意,是么?”
果然!
面对父亲阴晴不明的神情,王梦堇心念“不妙”,不禁捏了一把冷汗:
“父亲,那都是儿时的事了,经常被别的小朋友说我的名字太秀气,像女孩子……不过现在都习惯了,觉得挺……挺好的。”
“真的吗?”
“当然是真的,堇堇物之所有,稀罕也。”
遗传了父母亲白皙的皮肤,加上名字的缘故,在岭南地区的孩子里,确是稍显阴柔了些,但王梦堇自认不论头脑还是武力,自己都是年轻人中的佼佼者,故有这份自信。
“那……你是从小就很崇拜狄世伯吗?”
高智商与高智商之间的对话,真是一刻也不能松懈,王梦堇斩钉截铁道:
“对狄世伯自然是满心尊敬,但孩儿最崇拜的,是爹您!”
看王梦堇较真的模样,深觉难得有机会逗逗他,王元芳忍住笑,缓缓问道:
“那你觉得……”
还未等父亲问完,王梦堇先发制人,立即抢话道:
“在母亲心里,父亲自然是第一人。”
王元芳暗爽,觉得差不多了,见好就收:
“梦堇,你这记录的好习惯,挺难得的,今后继续保持,推演断案,不是靠小聪明,要有缜密的思维和丰富的经验,我希望你日后,在验尸和推演方面,能自己撰书立著,以传后人。”
“是,当不负父亲厚望。”到底是父亲大人,王梦堇正有此愿,“不过……验尸方面还是梦初有天分,我就专注医理和推演记录吧。”
“也好。”王元芳差点忘了大儿子略有洁癖,“不过梦初嘛,与其说她有天分,倒不如说是对某人执着的毅力,只是依她那性子……罢了。”
王元芳轻轻摇头,转而问道:
“这次打算回来多长时间?”
“父亲,最近岭南异动,近段时间暂留家中。”
“也好,这样有个照应,现今局势不容乐观,你去帮帮你表叔。”
“那是自然。”王梦堇想到什么,接着道,“父亲,昨夜有件怪事孩儿想不明。”
“噢,什么事?”
“昨夜搭救的两名女子,自称是来自真腊国的朝贡队伍,而追杀她们的黑衣人,个个武艺匪浅,训练有素,而我看他们足下穿的,竟是乌皮靴,在林间留下的脚印,也比一般人要深……”
默然半晌,王元芳道:
“难是……有可能是军人?”
“是的,而且是当地的军人。”王梦堇补充道,“梦初说她听到刺客说着广府话。”
王元芳轻轻蹙眉,道:
“前几日才听你表叔说起,粤东与粤西的叛军频频动作,并有联合包抄之势,没想到这些叛军,竟派了高手到邕州地界……”
这时,传来急促的脚步声,书房门被推开。
王梦歆匆匆而来,见到大哥,心喜,但来不及叙旧,便急忙道:
“大哥!父亲!那位重伤的女子,好像……快不行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