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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:两军阵前争短长(1 / 1)

新市镇的官邸。

香炉吐烟。

冒必才感叹连连。

他是送亲官,也叫大使。

和刘郁也算有些关系,错非如此,刘郁也不会这么重视的招待他。

连饮了三大碗酒。

这是南边的黄酒,需要温热了再喝。

初春寒冷,冒必才一路风霜,这时是大喝特喝。

也不顾酒的后劲了。

待胃里暖洋洋,这才道:“还是老弟台这里好啊,土皇帝,给个金砖都不换。”

刘郁品了一口酒,淡笑:“边荒苦地,哪有什么好的,你在京里过得不顺心么?”

说到京里,冒必才摇头叹气:”京里,别提了,可以说是乌烟瘴气啊,老弟我本来已经是个贪官了,可没想到还有更厉害的。五皇子在京真是要疯啊,到处提拔他的人,也不看看都是些什么人,不管好的坏的,拜他这山头,就是他的人,就升官发财,这还有天理么。过去,我贪,到底也是把事给办了,办事之余,纵是收了好处,也是心安理得。可那些人呢,什么事都不办,就晓得陷害这个,谋害那个。为的就是房产,田地,女子……唉!”

冒必才不是好人。

他是一个贪官。

但他多少还守了一分底线。

这叫什么?

拿人钱财与人消灾。

至少他收钱之余是把事办了。

你别管好事坏事,总归都是事儿。

但新上来的那批人,很多还是穷翰林,估计是穷狠了,为了钱,什么也不顾。

朝堂上的党争是愈演愈烈,已经到了快收拾不住的地步了。

朝局如此,如之奈何。

冒必才有严笃撑腰,本是不必来干这趟差事的。

但他还是出来了,也是想躲一躲这股朝堂上的暗涌潜流。

“出来了也罢,就当是散散心,对了,要女人么?”

刘郁随意应付。

冒必才从善如流。

“要。”

第二日,冒必才苦脸:“兄弟,怎么还收钱啊?”

他是贪官性子,收钱拿手,花钱可是舍不得。

刘郁好奇:“你上青楼不花钱?”

“可是……”冒必才道:“她不是你的营妓么?”

刘郁掌管一军,独领一镇。

这些营妓自然是归他管理。

刘郁却道:“兄弟,你这种想法是不对的,她们也是要吃饭的,不能因为她是我的人你就不付钱。哦,你的意思是我替你付?拜托,你生孩子,也找我去帮你老婆生吗?”

好在这只是玩笑。

冒必才可是知道刘郁不差钱,也有势。

不给钱,这才是拿冒必才当自己人。

你冒必才又不是穷得底掉的人,至于掏钱讨好你么?

没两日,队伍齐整,这是出塞了。

但刘郁却没有正式理会。

他打发一支新市军送符莲队伍去辙桑城,他则引兵一万,浩浩荡荡,前往白羊部。

时日流转,白羊部终于是得到了消息。

而这时,刘郁的大军已经距离白羊部只差两天的路程了。

莫兰心里苦笑。

她已经重整了白羊部。

可皮萨造成的损失太大了。

两万白羊部的青壮啊。

那是一个部族的中坚力量,就这么白白丧失掉了。

现在的白羊部,正在最虚弱的时候。

莫兰匆匆也只准备出一万五千士兵。

再多……就要男女老幼齐上阵了。

当次日晚,双方会面了。

喆喆带人先行进了莫兰的帐篷。

行军帐不比家里,这帐篷十分简单。

当然,那也比普通人的帐篷好太多了。还有女儿家独有的精致与细致。

可喆喆已经半点也看不上眼了。

在刘郁身边短,可她也开阔了眼界。

只略微一扫眼,就张臂过去。

“姐姐……”

“喆喆,我的妹妹……”

莫兰和她拥抱。

然后她收了笑脸:“喆喆,辙桑王这是什么意思?”

喆喆有些不好意思。

她来干什么?

劝降啊。

还是对从小关爱自己的姐姐。

这让她怎么说出口呢?

但她必须站出来说话。

她了解那男人,那是一个强硬的男人。如果是他,这时早已经挥军掩杀过来了吧。

“我来……”喆喆吐了口气,叹道:“投降吧……”

莫兰推开妹妹,她一脸沉痛。

喆喆吐字道:“你打不过他的,他好厉害的……”

不要上战场。

在床上,喆喆就已经感觉到刘郁的强大之处。

不是什么的长短粗细有多厉害。

而是刘郁那有如铁打一样的身体。

摸上去,一块块肌肉活动如鼠。

仿佛皮下是一座快要喷发的火山。

那可怕的力量,也就是喆喆这样的枕边人,才最深有体会。

莫兰把手往外一指道:“去,你去把这话对外面一万五千人说。”

喆喆面不改色道:“皮萨的两万人都失败了。”

莫兰气急败坏道:“那就来试试。”

喆喆伸手。

莫兰打开,有些悲声的道:“喆喆,这些年我撑得有多不容易,你不知道吗?我是为了什么,才这样拼命坚持的?我是为了这权位的吗?不是,我是为了你,为了我,为了苏沫儿,为了苏喇儿。为了我们这些可怜的女人,不再成为男人任意摆弄的东西。在草原上,人人都把女人当成了财富,当成了东西,可我们不是东西,不是任人摆布的东西。喆喆,你是不是在怪我,你是在怪我吗?你一定是在怪我。因为我把你送出去而不是其它人。可我没有选择呀。我最想送出去的,是我自己。我已经被送出去过了,所以我知道,身上趴着一个散发腐臭味的老头,那枯干的手在你皮肤上抚摸,是什么感觉,是什么滋味……”

莫兰有些撕心裂肺地道:“生不如死,是生不如死啊!”

莫兰是小部族的女儿,为人聪明美丽,是一代草原之花。

昆桑不择手段得到了她。

虽然……他也不算多老。

但草原人嘛,老得快。

他又不是个年轻的。

自然也就更显老了。

得到莫兰后旦旦而伐。

不说别的,只看莫兰生下了苏沫儿和苏喇儿就知道了。

那是一口气搞大了肚子,才生了孩子后又给搞大了肚子。

这样,才有苏沫儿和苏喇儿这么一对年龄相近的姐妹花。

长时间被昆桑霸占,你固然可以说这是一种宠爱。

但做为一个女人的立场,天天被一个她所厌恶的男人趴在身上折腾,那也的确是一种折磨。

这就好比,男人都喜欢漂亮妞。

你要让一个英俊美男天天和一个死肥婆在一起……那他也估计是有颗想死的心。

需要知道。

丑陋的男人是让人恶心。

但丑陋的女人可能比丑陋的男人更恶心。

“姐姐!”喆喆也有些激动:“我们怎么说也是姐妹一场,难道说我会害你?大王年轻英俊,再没比他更好的男人了。姐姐,你知道,我有多么感激你吗?”

莫兰平静下来,道:“我再嫁一个苏沫儿,行不行?”

喆喆道:“姐姐你要嫁苏沫儿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,但大王不缺少女人,他不是要多少女人,他要的是整个白羊部。”

莫兰的脸色立刻难看了。

白羊部是她立身的根本。

喆喆道:“姐姐,你这些年,这么辛苦,还没撑够吗?下面的人有几个是真服你的,一个个心怀鬼胎,天天的勾心斗角,这种日子你还没过够吗?”

莫兰道:“那我怎么办,这里是草原,在草原上,女人只是财产,是东西。如果我手上没有白羊部,我下一刻就会沦为不知道什么男人的私物。还有我可怜的两个女儿。”

“不,你还有大王!”

喆喆道:“大王的力量你根本不知道,我也是嫁给大王之后才渐渐懂得些事情的。大王……不仅仅是辙桑之王,他还是大殷的人。”

莫兰道:“那又怎么样,他当然和大殷有关系。可从前辙桑不也是和大殷有关系吗?但那个辙桑毁了,也没见到殷人的任何兵马。”

莫兰知道刘郁和殷人的关系,但有多少关系,这就要另行商商骓了。

喆喆道:“那是不一样的,大王实际上是殷人,他在大殷拥有兵力和地盘,虽然少,但关键时刻可以直接出兵。在大殷,大王拥有超过三千的铁甲精骑。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,不是随便抓一把的牧民当兵,是真正的大殷铁骑,和燕北骑一样的精兵,甚至还要好。”

好说歹说,没成。

喆喆央央而回。

次日。

艳阳高照。

莫兰一夜都没睡好。

她顶了一双黑眼袋,率领大军,两军对垒。

对面。

一万辙桑大军,浩浩荡荡。

那股士气,顿时让莫兰想到了放弃。

她是女人,本能还是软弱的。

过往的坚强,只是一层外壳。

当她顶受不住压力,内里的软弱也就不自然的露了出来。

对面……

一骑射出。

是刘郁。

他一身盔甲,座下骏马,脸上更有那独一无二的面具。

刘郁策马,到了两军阵前,他轻易的看到了软弱。

白羊部已经虚弱很久了。

皮萨丧师两万,更是给白羊部带来了强有力的一击。

让他们无比孱弱。

这时,是收服白羊部最好的时候。

刘郁下马。

他把长槊,双刃刀,单锋剑,一一插在地上。

然后,解甲。

对面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。

直到刘郁光出了上半身子。

他双手张开。

“我,辙桑的王,前来收服你们。不过,别说我不给你们机会。只要你们当中,有任何一个人,可以打败我,我掉头就走。有本事,当场杀了我也行。要是觉得不愿意,想打仗,那也行,不过就不会这么平和了,一战过去,也不知你们还能剩下多少人。你们人已经不多了,好好想想,是要和我一战,还是和我的大军一战!”

这一番话,对面立时骚动起来。

白羊部到底是大部族,他们也不想低于人下。

只是之前的战斗让他们有了一种错觉。

他们觉得他们打仗出了问题。

不然不会输。

所以他们不想打仗。

可草原人从来都是要强的。

刘郁就这么出现,说话,然后他们就跪舔,这心理上真心受不了。

他们不觉得是他们的勇士差。

就好比一个人,即使是衣不蔽体,也要抓牢最后一块遮羞布。

莫兰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。

打仗打不过你。

难道整个白羊部还没有一个可战的勇士吗?

“你们有谁,敢上去应战?”

“我上!”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骑马冲出。他看也不看旁人,生怕有人和他抢。

策马一催,冲了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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