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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章:争吵不下计分兵(1 / 1)

呼嗤……呼嗤……

辙桑城里。

在城主府的马橱里,发出浓重马的鼻响。

在马橱周围,是几个脸色惨白的马夫。

辙桑城是草原牧民为主的一座城,在城主府当马夫,不必说,自然是马夫中的侥侥者。

但这些熟知马性,可以一眼看透马匹的马夫们,却在惧怕这马橱里的一匹马。

那是一匹黑幽幽的马。

此马异于常马,通体黑幽郁森,高大雄健到了离谱的地步。

被草原人见之称其为象龙。

意为虽是马,但和大象一样的感觉。

更是奔跑如龙,一骑绝尘。

没错。

刘郁自成为万人敌后,一直郁闷的就是他的实力无法完全发挥出来。

他现在因为战争需要,所以选择军武。

军武的极限就是万人敌,万人敌中的最强者就是武圣。

一人破一军,一人领一军,一人敌一国。

这是万人敌的三重境界。

第一重境界叫摧锋。

挽狂澜于既倒,解危壶于倒悬。

这也是万人敌最基本,也最重要的一个作用。

打击士气。

不管多强的敌军,如果人少,上去就给你打残掉。

就算人多,也要打得你肝颤,要你害怕,恐惧。

在一个万人敌武将的带领下,一支军队可以向十倍敌人发起冲锋,并且战而胜之,把敌人打得崩溃。

这就是摧锋。

管你多强多硬,多么厉害,是怎样了不起的先锋军队,都一口气给你打断,打崩,打残掉。

第二重境界叫横行。

摧锋很好理解。

但横行就有些难了。

摧锋,只要自己实力强,就可以了。而横行,需要懂得一定的兵法常识,能够领军作战,不管对谁,都可以打过去,让麾下的士兵甘愿效死。

这样的万人敌,是可怕的,一个人就可以率领一军,独当一面。

换言之你可以给他少量的一支兵,比如五千,一万,然后让他对付强敌,对付数倍乃至更多更困难的事,并相信他一定可以办到。

但……这不是最高境界。

万人敌的最高境界是——无双。

独一无二。

世之无双。

做前无古人的事,建前所未有的业。

以一人,挑起天下风云动。

说是时势造英雄。

万人敌中的最强者可以反过来。

让自己去造时势。

到了那时,天地都在我心中,世界围着我转动。

我就是神,主宰天下,我就是天,意之所及,力之所及。

哪怕是一个国家,敢和我作对,丫也给你灭了。

我让日月换新天。

不过——这需要条件。

万人敌,再厉害的高手,也是需要一些外在条件。

宝甲,神兵,和座下良驹。

三者,少一样也是不行的。

拥有宝甲,你才可以冲锋陷阵,所向披靡。

拥有神兵,你才可以摧枯拉朽,尽败强敌。

拥有宝马良驹,你才可以在万千敌军中进退自如,而不会被敌人的人海战术给活活堆死。

宝甲,神兵,这都不愁。

有钱什么搞不到。

可千里马……这可就难了。

不是有钱就可以有的。

就算有,这马是不是臣服于你,是不是和你心意相通,还得两说。骑一匹和自己心意相通的战马和一匹普通的战马,那完全可是两回事。

拥有通灵宝马的,那战斗力都上升不止一层。

在战斗时,别的,那些普通的马,跑再快,再好,也只是尽自己的本分,只会听从命令,驼着你跑。

也就是这种程度了,别指望它更卖力。

但那些通灵的宝马则不然,它们也会战斗,它们会又踢又咬,攻击别的马,包括人。

让武将如虎添翼。

刘郁为了增添力量,给自己打造了宝甲,也拥有了可以轻易破甲的锋锐神兵。

但马就不好找了。

就算有,那些最顶级的宝马往往通灵,不是说你买下来,有了这匹马,它就承认你是它的主人。

不是自己的,终究不是自己的。

刘郁干脆自己培育。

花了半年……终于是成了。

“王!”

马夫们跪拜而下。

马的动静惊来了刘郁。

刘郁挥手,道:“放出来吧。”

马夫们面面相觑,到底还是听从了命令。

马橱打开。

里面喷出了一股森冷的气流。

下一刻,一匹黑色的,高大的,雄健的骏马,雄壮得都不像话,从马橱里奔出。

咴律律……

这匹马四蹄飞扬。

“王……”

不要说马夫们了,就连随刘郁而动的白羊卫,都紧张起来。

这匹马被培育多时,它与别不同,吃生肉,喝烈酒,与其说是一匹马,不如说是一头野兽。

当然了。

刘郁却是满意的。

他身穿黑色的厚甲,迈步向前。

马蹄微动。

似是随时要踢起来。

但刘郁丝毫不惧。

一股特有的能量,形成了波动,散发出去。

马……静下来了。

它原本粗重的气息在渐渐平定。

当然。

这本就是刘郁为自己培育的马,倘若无法控制,他又何必培育。

用了大量收集起来的尸油,和蛊术,最终,才有了这匹与别不同的马。

这是刘郁用自己知识与资源培育出的怪胎。

好在,降术里最重要的就是控制二字。

这匹马,再怎么样,也仍是处于刘郁的控制之内。

特别是动物的脑不够发达,智慧有限。

只要它们认定你是父母,兄弟,你又可提供它们生活物资,那么,它们就会对你死心塌地,忠心耿耿。

没错,刘郁用蝎蛊产了一枚子蛊,殖入到这匹马的体内。

这匹马会在刘郁身上感到一种血脉相连的亲切。

犹如是面对父母。

它自然会对刘郁低头。

低头。

刘郁手摸在这匹黑马的头上。

马耳不住耸动。

“以后,就叫你坦克吧。”

马匹低哼一声,认可了这名字。

然后……开始装备这匹马。

蹄铁,马鞍,笼口……一一上了马身。

坦克有些不舒服,刘郁在旁安慰。

……

城主府。

前面就是大广场。

刘郁特意留的。

现在,这广场上黑压压三千骑兵。

刘郁决定,主动出击。

不过……虽然也打了不老少的仗了,也都是胜仗。

但刘郁有自知之明。

人,贵在自知。

有的人,打了两场胜仗,就以为自己是一代名将,不败战神了,却不知这种想法殊为可笑。

从头到尾,刘郁打仗,都是运气和聪明,当然,实力也有,不过更多是一股子的蛮力。

也不能说刘郁不懂兵法。

他懂。

但懂到什么程度,就得另说了。

刘郁知道自己没自己想像中的那么厉害。

他真正拿手的,是率领小股军队袭杀敌人。

这更多还是在发扬他的武功,而不是什么兵法。

行军打仗,这是一门整体的学问。

现在的刘郁,倘若他带上万人,更多的人,打法也是一样,没有太大变化。

因此,他虽出战,但还是选择率领少数兵马出击。

一是人少反而易于指挥,更可发挥他的所长。

二是轻松快捷,反是可以使出骑兵部队的精髓。

一千白羊卫,二千辙桑军。

至于从新市调来的一千骑,他留在辙桑城。

因为他怕有人偷袭后方。

所以要留下更好,更多精锐的部队。

只要辙桑城在,他就可以一直处在进攻的状态。

反之……没了辙桑,那纵然是强如刘郁,也只能选游击战了。

不说这样会如何,仅财物威信上的损失,就不得了。

点集了兵,刘郁出击。

此时,打铁部和女直部方合二为一。

两边在争统帅一职。

按理说,该是乙律部当统领。

但是不。

舒哈赤是据理力争。

这也是当然的。

在北庭亦都汗麾下,不需要争什么的,都是亦都汗一句话,他说什么就是什么。

可现在,亦都汗不在了啊。

这里得说草原人的一个陋习。

合兵联军时,喜欢拿别人当炮灰。

严格说这也不能算错了。

哪家的后娘不疼亲儿子反去疼干儿子的。

没了亲儿子才会把干儿子当亲儿子疼。

但只消是有亲儿子的,都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好。

纵有一二意外,这样的人也是少之又少。

所以,这种关系到本族子弟性命的问题上,是必须要争的。

到最后,还是萧别离站出来了。

打铁部出征,一般都是两人。

一个乙律,一个萧。

其中萧氏一族比较聪明,有文化。

萧别离道:“这样下去不是办法,大汗已经动了,我们却在这里没完没了的吵,万一误事,到时大汗的怒火……”

乙律统领和舒哈赤齐齐打了一个冷战。

“所以我建议,干脆的,兵分两路。”

舒哈齐道:“哦?不知是怎么个兵分两路之法呀?”

萧别离胸有成竹,笑道:“大汗虽说根源在辙桑,打下了辙桑,白羊部自然会臣服。不过,那白羊部到底是反了北庭,所以该打还是要打,不如这样好了,咱们兵分两路,一支打辙桑,一支打白羊部,两不耽误,岂不是好?”

这怎么一样?

辙桑部和白羊部,一个是肥肉,一个是钉子。

谁吃肥肉,谁挨钉子?

难道谁是傻的么?

不过这话他没说。

舒哈齐知道哥哥的意思,当即道:“那么,敢问,谁打白羊部,谁打辙桑部?”

萧别离抚须笑道:“既然是我提出来的,自然,是由我打铁部对付辙桑部,未知二位兄弟,可乎?”

舒哈赤兄弟面面相觑。

草原人一向是狼吃肉,狗吃屎。

什么事都要争,都要抢,找便宜占。

不然,你就要吃亏,就要上当,还要被人看不起。

辙桑是硬骨头。

白羊是大肥肉。

打铁部莫不是傻了,岂有放着肥肉不吃,反要去啃骨头的道理?

所以两兄弟都狐疑起来。

萧别离笑了,道:“二位,我打铁部毕竟人多,携三万之众,岂有打不赢的,为了大汗,啃骨头就啃骨头,也没什么大不了。打得好,大汗那里自然是有赏赐,也……交待得过去。”

舒哈赤一想,后面的话才是真的吧。

也对。

如果分兵,那自然是打铁部一路,女直部一路。

三万人马和一万二千人,孰多孰少,一目了然。

如果出了岔子,的确在亦都汗那里不好交待。

反之……打铁部都出尽精锐了,三万精锐啊。

这三万人,比之北庭的宫帐都不在话下。

倘若还打不下一个小小的辙桑,真是说不过去。便是打铁部自己也不相信的。

那么,啃一口骨头又有何妨。

亦都汗那可是狠人啊,草原人谁不对他肝颤。

那是真正杀人杀得大手笔的家伙呀。

“不过……”萧别离道:“骨头都我们啃了,这肥肉,也得分我们一口,听说莫兰有两个女儿,我们也不要莫兰本人,你们把莫兰的一个女儿送给我们,就行了。”

这下舒哈赤不再怀疑了,他高兴的答应,带兵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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