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>林夕柔希望,那辆黑色轿车里的人,能赶紧下车走人。
在车上是不好穿衣服的。
等那辆车里的人走了后,她会马上下车,用最快的速度穿上风衣,再快步走向酒店门口。
必须得在十点半之前,敲响1606号的总统套房门,要不然那个恶魔就有可能下达对她不利的指令。
她开始后悔,刚才怎么没有下车,非得卡着点的才去见吴军了。
因为那辆车停下后,车里的人并没下来,隔着贴膜车窗,却能隐隐看到有荧光在闪。
车上的人没下车,那是因为在打电话。
打电话?
对。
林夕柔忽然想到她也有手机呀,可以给吴军打电话——请假。
根本不需要找什么借口,实话实说就好,相信吴军再怎么残暴,也该理解她不想让人看到她当前的样子。
她的性感,只能属于他。
林夕柔连忙从包里拿出了手机,开机。
下午五点半,她在离开公司后,就把手机关掉了。
原因很简单,她怕庄宁会给她打电话,询问她怎么还没有回家。
更不想在今晚必须接受恶魔的糟蹋时,忽然有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来。
至于今晚过后,该怎么和因为找不到她,肯定担心她的庄宁解释,那是明天的事,林夕柔不想去想。
她要把所有的精力,都用在今晚——当年在女子特别大队服役时,教官曾经给她们上过一堂很重要的课。
她们中的哪一个,如果不幸被坏人抓住,百般摧残,折磨她们,以期从她们嘴里掏出有价值的情报时,只有三个办法来严守秘密。
第一,当然是毫无争议的自杀,如果能有机会自杀的话。
死人,是无法说出心中秘密的。
第二,是自我催眠,就像舍身饲虎的高僧那样,无视所有的疼痛。
这一条的难度,甚至比第一条的难度还要高。
所以教官才给她们推荐第三条,把残酷的被践踏,当做一种从没有过的享受。
痛苦,也是一种感觉。
只要能“摆平心态”,同样能从无法描述的痛苦中,享受到不一样的快乐。
这不是开玩笑,更不是胡说八道。
要不然,世界上也不会有受虐狂这种人存在了。
林夕柔今晚来赴约之前,就决定用教官传授的第三条了,把所有的被践踏,被羞辱,都当做一种享受。
想当然的,林夕柔要想达到这个境界,需要保持足够平静的心态,所以关机也就很正常了。
现在眼看就要迟到,必须要给吴军打电话请假,林夕柔自然要开机了。
她刚开机,手机就嗡嗡振动起来,就像给她来电的人,早就算好她要在这一秒开机那样。
吴军。
看着在屏幕上不断闪烁的名字,林夕柔忽然有了中“心有灵犀一点通”的可笑感觉。
她正想给他打电话请假呢,他就拨通了她的手机,这不是心有灵犀,又是什么。
自嘲的弧度自嘴角勾起时,林夕柔接通了电话:“不用急,我已经在楼下了。”
吴军的声音,应该就是正道君子才会有的儒雅:“我知道你不敢迟到的。我给你打电话,也不是催你。是告诉你,我暂时有点事不在房间里。”
听他这样说后,林夕柔双眸蓦然一亮。
尽管吴军说是暂时有点事不在房间里,办完事后就会回去,她悲惨的命运依旧不会改变,但只要能拖延一秒钟,也是好的。
吴军继续说:“你自己上来就好。房卡就在门口的地毯下面。”
“好的,我知道了。”
林夕柔犹豫了下,满怀他今晚最好不要回去的希望,问:“你在外大约多久?”
“一两个小时左右吧。”
吴军随口回了句,接着笑道:“呵呵,柔柔,你等不及了?放心,我是舍不得你久等的。你来卧室内后,会发现一些东西,还有我给你的留言。我希望,等我回来后,你能按照我的留言去做。”
林夕柔的心儿,顿时砰地跳了下,却没问他留下的是什么吩咐。
吴军也没解释,即将结束通话之前,又说:“哦,对了。今天下午我刚和青山市局的刘国华见过面。你没有骗我。放心,这件事就交给我了,我会让绑架你,夺走本该属于我珍贵东西的那个人,付出最为惨重的代价。”
林夕柔笑了:“好。那我等你的好消息。”
发自肺腑的笑,也是今天的首次。
她还真没想到,能让她真心笑了的人,不是庄宁不是赵刚不是方梅,更不是李东方!
竟然是吴军。
那天吴军给她打电话,得知她的初次,居然被别人率先抢走后,顿时怒火万丈,追问那个人是谁。
当时站在别墅院门口回头看了眼客厅的林夕柔,告诉他,她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。
因为那个人脸上戴着个猪八戒的面具。
她是被人掳到了一个不知方位的古墓中,她根据手机能接受到信号,以及隐隐地光亮判断,古墓附近应该有信号塔,距离地表不远,最多也就十几米的样子。
而且,古墓中有一个石棺。
还有许多黑色的小虫子——戴着面具的人曾经告诉她,那些出现后好像污水般的小虫子,是尸虫。
除了这些外,那个人还喂养了一只白色的巨型大蝙蝠,以及一只同样巨型的黑猫。
那些尸虫,应该是吸血蝙蝠的食物,不然绝不会在它凄厉叫着出现后,就会立即潮水般的退却了。
吴军在刚听林夕柔这样说后,曾经冷笑着问她是不是在讲故事。
还说,他不在乎她是否在讲故事,他会根据林夕柔所说的,利用他的人脉,要青山警方在最短时间内,去搜寻这个地方。
苏南吴家的势力,大的有些惊人。
要不然,青山警方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就在连绵起伏的群山内,找到了那座早在上世纪就被盗了的古墓。
一切,正如林夕柔所说的那样。
古墓左侧的山巅上,就有一座信号塔。
古墓内,有一口石棺。
石棺前,还有曾经绑着林夕柔的绳子。
警方虽说没有看到那些污水般的尸虫,以及白色巨型吸血蝙蝠,可却在角落中,发现了一些粪便——经过相关研究人员“鉴定”过后,确定那就是蝙蝠的粪便,但大的出奇。
警方发现的铁证,足够证明林夕柔没有撒谎,确实是被某个神秘人给掳走,并抢先夺走了本该属于吴少的清白之躯了。
要是放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,哪怕吴军是皇子,遇到这种事后,也会疑神疑鬼,乖乖地自认倒霉。
但既然是现代社会嘛,哼哼,无论那个神秘人有多神秘,又是何种来头,吴少哪怕是掘地三尺,也要把他找出来,剥皮抽筋,碎尸万段!
夺妻之恨,不共戴天。
这也是林夕柔最希望看到的,并对此报以浓浓地期待:“吴军和神秘人相互撕逼,谁才是最后的赢家?”
她才不在乎替李人渣背黑锅的神秘人,会因此对她怀恨在心,再次掳走她,让她爽到死呢。
反正今晚以后,她就生无可恋了不是?
“最好是你们两个两败俱伤,姑奶奶在旁边看热闹。嘿嘿,李人渣,你看我多疼你?可你为什么,却要——唉。”
把手机再次关机后,得意轻笑着的林夕柔,秀眉随着这声叹息,悠地皱起。
死,她都不会承认,她已经爱上了李东方。
她对李东方想娶她当老婆的行为动心,仅仅是、是一种什么?
谁知道呢。
反正如果没有庄宁的因素在,李东方真要娶她当老婆,她或许真会嫁给他的。
就在林夕柔胡思乱想时,有人快步经过她车前,态度恭敬地拉开了旁边那辆黑色轿车的车门。
然后,借着停车场上方射灯的白光,林夕柔就看到了一个女人。
生活在青山这种二线城市内的人,只要出门去大街上,每天都会看到无数个女人。
漂亮的,一般的,丑的——性感的。
可林夕柔活了这么大,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让她居然也怦然心动的女人。
准确的来说,这是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少妇。
夕柔姐姐现在也算标准的少妇一枚,而且还是那种自视甚高的,毕竟人家拥有得天独厚的先天性条件,不然吴少也不会早在二十多年前,就对她布局了。
平时待人随和,实则暗中相当骄傲的林夕柔,在看到美少妇怦然心动后,居然升起了些许的自卑感。
她有自卑,不是无论是论相貌还是身材,车外那个美少妇都比她更胜一筹。
是因为,下车后站在原地,昂起圆润下巴随意向四周打量的美少妇,俏生生地站在那儿,就像——黑夜女王。
气质。
车窗外那个美少妇,非但拥有不输给林夕柔的性感,美貌,还有她拍马也比不上的贵族气质。
气质这东西,可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。
总有人说,一个真正贵族的养成,至少需要三代以上。
那么,苏南音当前举手投足间不经意散发出的贵族气质,则是经历了十多代的沉淀。
别人是怎么看自己的,苏南音毫不在意。
在这颗星球上,她只在意一个人的感受,那就是她的丈夫。
她既可以为丈夫做个永远的贵族,也甘心为丈夫去当个沿街乞讨的叫花子。
总之,如果把她比做一朵花,她只为丈夫一个人绽放。
站在车前随意看了几眼后,苏南音在两个女保镖的陪同下,缓步走上了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。
黑色长袖轻纱衬衣,白色的针织小马甲,花瓣般褶皱的及膝黑裙,脚踩半高跟黑色小皮鞋——这身装束明明很普通,可为她们开门的门童,却看呆了。
苏南音早就习惯了别人用这种眼神看她了,从不在意,同样习惯性的对门童礼貌的笑了下时,脑海中忽然浮上一个男人的影子,耳畔还出现了幻听:“你,真不在意除了丈夫之外的男人,是怎么看你的吗?”
“我在意的。”
苏南音双眸微微眯了下时,在心里这样回答。<>